我国废旧电子产品循环利用的法律管制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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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杜群.我国废旧电子产品循环利用的法律管制机制[J].法学评论,20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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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杜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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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环境法研究所 教授,博士生导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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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司法部法学理论研究课题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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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创新性地提出了我国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管理模式(包括对旧产品重用、废产品回收和处理管理),以及电子产品循环利用的规范和立法体系。电子产品经受循环利用法律管制时,受管制的电子产品所有权的寿命随着废旧产品受管制的程度(如废旧产品及其报废条件)而产生了权利差别,法律上会发生环境保护公共政策干预私有物品所有权生命周期的事实。在电子产品循环利用的法律保护问题上,应当注意到两个法律保护目标一是要充分保护消费者最大化地享受电子产品的所有权及电子产品带来的惠益;二是要考虑到环境和卫生的公共利益,必须将已经不合格的废旧电子产品强制进入回收和处理程序,因此废旧电子产品回收的法律制度也应当沿着产品生命周期在各个阶段的生命属性进行制度规划和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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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废旧电子产品 回收和处理 产品的生命周期 环境保护公共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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