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宗教法概观——以法律伦理学和历史的理论逻辑为视角 |
| |
引用本文: | 胡旭晟.东方宗教法概观——以法律伦理学和历史的理论逻辑为视角[J].比较法研究,1997(3). |
| |
作者姓名: | 胡旭晟 |
| |
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东方宗教法概观———以法律伦理学和历史的理论逻辑为视角胡旭晟本文最基本的理论预设如下:宗教,道德,法律均是伦理的实体化途径,三者都是人类调节伦理关系的重要机制,在这一背景之下,“法律”的形式化发展经历了三个大的逻辑阶段:先是法律与宗教、道德浑然一体...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