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行法人制度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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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弗·明策尔,陈丽苹.中国现行法人制度评论[J].比较法研究,19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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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弗·明策尔 陈丽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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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联邦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外国与国际私法研究所和哥廷根大学 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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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1978年以前的中国法人结构,与东德十分类似,呈现出一个与国家计划管理体系相一致的,自上而下的金字塔结构。1978年以来,这个金字塔正在崩溃,旧的体制在日益增长的改革的压力下正在瓦解。在这种压力下,不仅法规在频繁地变化,而且实践常常走在了法律规范的前面,法律规范的解释也随着实践相应地变化。否则就会与现行的法律相矛盾。总之,在这个方面,法律处在不断地变化中,因而要对它们作出描述是比较困难的。这里我们先来考察一下民法通则和目前的其它法规,然后指出其中的缺口和矛盾,最后对这个方面未来的发展情况作些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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