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替代性措施的涵义、模式与功能省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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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贞会.羁押替代性措施的涵义、模式与功能省思[J].比较法研究,2013(2):88-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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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贞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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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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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五十批面上资助项目之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1M500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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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羁押替代性措施是用以代替羁押而实现诉讼保障目的的各种非羁押方法。羁押替代性措施以满足羁押条件为前提,却与羁押存在本质区别,是通过附加一定的义务规范而在审前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性明显弱于羁押。羁押替代性措施分为权力主导型和权利主导型两种模式,侧重点有所不同,但均以诉讼保障和人权保障为目的,同时具有诉讼效益功能。我国《刑事诉讼法》将监视居住界定为逮捕的替代措施,可以有效减少逮捕适用,在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之外,很好地实现人权保障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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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羁押替代性措施 诉讼保障 人权保障 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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