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垄断协议规制对限制竞争的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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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旭.中欧垄断协议规制对限制竞争的理解[J].比较法研究,2011(1):7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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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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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德国波恩大学商法经济法研究所;德国海德堡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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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一、导论我国《反垄断法》第13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可见,排除、限制竞争是认定垄断协议的核心要件。我国执法机构在认定《反垄断法》第13条第1款、第14条所禁止的垄断协议时,皆须证明相关行为是否符合《反垄断法》第13条第2款对排除、限制竞争的要求。〔1〕欧盟对限制竞争协议的界定与我国《反垄断法》对垄断协议的定义相似。《欧盟运行条约》第101条(原《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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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限制竞争行为 反垄断法 垄断协议 限制竞争协议 欧洲法院 行为自由 规制 欧盟竞争法 欧洲经济共同体 相关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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