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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土埋尸体指甲检出DNA认定尸源1例
引用本文:王祥,王海生,葛台明,王锟,王必鲜.五年土埋尸体指甲检出DNA认定尸源1例[J].刑事技术,2007(2):26-26.
作者姓名:王祥  王海生  葛台明  王锟  王必鲜
作者单位:1. 湖北省公安刑科所,武汉,430070
2. 湖北省沙洋县公安局刑科所,434500
摘    要:1材料与方法(1)案情简介。2005年1月19日,某刑侦大队在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男,42岁)时,其交待:1999年11月某天,王某伙同周某(男,43岁)窜至荆州,以租车拖大米为由,将司机沈某(男,53岁)骗到某地,王、周二人将沈某勒颈、铁块砸头部等手段杀死后,将尸体埋在王某住宅附近的沟内。办案人员到犯罪嫌疑人指认的埋尸处掘土取尸体检材,尸体已高度腐败,只见数块发黑的骨头,但从泥土中筛出了三枚较为完整的指甲,遂将长骨、指甲及沈父、沈妻、沈子的血样送检,做亲缘鉴定。(2)方法:用酚-氯仿有机法提取长骨、指甲的DNA,用Chelex100快速法提取新鲜血样的D…

关 键 词:指甲  尸源
文章编号:1008-3650(2007)02-0026-01
修稿时间:2005年11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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