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后剜眼案件行为轨迹重建2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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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小俊,周盛斌.杀人后剜眼案件行为轨迹重建2例[J].刑事技术,2013(1):6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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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小俊 周盛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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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公安局,213161 2. 江苏省公安厅,南京,21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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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案例资料案例1某年3月16日,某镇临街居家发生一起杀人案件,钱某(女,45岁,独居)被杀死在近门口的一楼客厅。行为轨迹重建:作案人跟踪钱某进门(现场门窗、锁扣完好,窗户没有攀爬痕迹,钱某被杀死在进门口处,双手戴着手套),进门即对钱某威逼、控制、加害(钱某有多处威逼性损伤、胸背部多处刀刺伤),从背后刺戳钱某致心肺破裂、倒地,对濒死的钱某颈部反复切割(颈部有多条平行的切割伤,生活反应不强),钱某死亡后,作案人剜出并带走其双眼球(创周无生活反应,现场没有发现被剜出的眼球),杀人后翻找财物(尸体周围地面、墙壁、物品、通向二楼的楼梯及橱柜、被翻动散落的物品上,均有大量血迹,现场有大量财物被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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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命案 行为轨迹重建 特殊行为 案犯刻画 法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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