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颅脑损伤后胃内容物不消化超过48小时1例
引用本文:林汉光,唐剑频,黎崇文,赖小平,陈锐,许传超,邱升元.颅脑损伤后胃内容物不消化超过48小时1例[J].刑事技术,2013(2):60-61.
作者姓名:林汉光  唐剑频  黎崇文  赖小平  陈锐  许传超  邱升元
作者单位:1. 广东医学院法医学教研室,广东东莞,523808
2. 中山市公安局三角分局,广东中山,528445
摘    要:法医实践工作中,根据胃、肠内容物的消化程度推断早期死亡时间是比较简单易行的方法之一,正常情况下进食后6小时胃和十二指肠内容物完全排空1]。年龄、疾病、生活习惯、药物、食物种类和性状等因素会导致胃内容物排空延缓2],作者在司法鉴定工作中,发现某死者因颅脑损伤昏迷住院超过48小时后死亡,而尸体解剖发现胃内大量完整、未消化的米粒,报道如下。

关 键 词:法医病理学  死亡时间推断  颅脑损伤  胃内容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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