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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犯罪案件的电子物证取证
引用本文:何晓春,刘汉永.金融犯罪案件的电子物证取证[J].刑事技术,2008(1):47-48.
作者姓名:何晓春  刘汉永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摘    要:1 金融犯罪案件的特点 利用计算机技术实施金融犯罪,通常指破坏计算机硬件、软件和信息网络设施,或运用计算机技术以计算机为工具侵害有价值的程序、资料及数据形式存在的财产,如电子货币等。这些犯罪活动严重影响金融业正常的业务处理,引发资金和信誉损失,影响客户利益,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与传统犯罪不同,金融业计算机犯罪有其自身的特点。

关 键 词:金融犯罪  电子证据  取证
文章编号:1008-3650(2008)01-0047-02
修稿时间:200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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