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不到20天遭遇企业三波反垄断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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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杰.质检总局不到20天遭遇企业三波反垄断诉讼[J].电子知识产权,2008(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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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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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继8月1日、8月11日共6家防伪企业以行政垄断为由将国家质检总局告上法庭后,8月17日,深圳市倍诺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贵阳高新华美龙技术有限公司两家防伪企业.通过同一代理律师周泽,以邮寄诉讼材料的方式,分别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质检总局提起诉讼。这也是国家质检总局不到20天内遭遇的第三次反垄断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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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质检总局 反垄断诉讼 防伪企业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通讯技术 行政垄断 代理律师 诉讼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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