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两大类,虽然法律并未区分经营类信息和技术类信息在构成商业秘密时存在不同,但由于经营类信息主要是包含了非技术要素的信息,且该信息一般直接源于公有领域,因此其较技术类商业秘密判断难度加大。本期法苑所推的《经营类信息构成商业秘密的司法认定》一文,以未出版书稿的商业秘密保护为视角,试图寻找经营类信息构成商业秘密的一般原则,以期更有针对性的服务司法判定。同时,本期法苑还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审限、PPT中的版权问题及三维标志商标功能性和显著特征如何认定等问题给予关注。商业秘密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