诠释法律不同趋向之意义和局限 |
| |
引用本文: | 谢晖.诠释法律不同趋向之意义和局限[J].金陵法律评论,2003,6(2):3-11. |
| |
作者姓名: | 谢晖 |
| |
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法学院 教授 |
| |
摘 要: | 诠释法律的主观性和客观性这两种可能趋向,既是人类认知法律所不可避免的状态,从而实现人与法律的意义交流、价值需求和对象满足间的双向对接。同时,如果一旦两者之间达不到那种理想的对接和平衡,即一旦主观认知和客观对象的规定性之间出现错位(当然,可以肯定,这一错位是必然的,反倒不出现错位是不正常的),那么,对于主体的行为选择、价值取向等都相应地产生消极影响。探讨诠释法律
|
关 键 词: | 法律诠释 公理性 主观性 客观性 发生认识论 诠释者 认知能力 知识冲突 救济机制 |
Interpreting the Significance and the Limitation of the Different Legal Tendency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