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问题探讨 |
| |
引用本文: | 迮滢滢,徐栩.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问题探讨[J].金陵法律评论,2014(2):139-147. |
| |
作者姓名: | 迮滢滢 徐栩 |
| |
作者单位: |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司法局 |
| |
摘 要: | 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是构建和完善我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手段之一。政府通过外包引入和建立多元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机制,促进了公共法律服务主体的多元化,有利于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均等化,推进了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的创新。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在缺乏制度引导下出现了公共法律服务产品范畴不一、购买主体单一化等问题。因此,需要科学界定出政府可以购买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的范畴,让更多的具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参与竞争性购买,完善政府购买、监管和评价等制度体系。
|
关 键 词: | 公共法律服务产品 公共法律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政府购买服务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