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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的时空话语权争端与消解
作者单位:;1.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摘    要:刑事诉讼以时间和空间作为其存在方式,个案的刑事诉讼就是控辩双方对各自作出的时空选择进行角力的"沉浮"之斗。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入法进一步彰显了被追诉人的主体性地位,从以犯罪嫌疑人身份到案,到以被告人身份受审,再到以罪犯身份服刑,被追诉人作出的是否认罪、是否认罚、是否同意适用速裁程序或简易程序、是否上诉等程序性、实体性决定,就是在对刑事诉讼的运行时间、运行空间作出主体性选择,对此公安司法机关在侦查阶段、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反应不一。直面公权力与私权利对于刑事诉讼的时空博弈,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入法带来的被追诉人诉讼主体化倾向中,有必要对时空冲突现象加以调和,以走向控辩更加平等的时空理想境遇。

关 键 词:时间  空间  选择权  被追诉人  公安司法机关

The Dispute of the Right of Speech in Time and Space in Criminal Proceedings and Its Resolutio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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