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宽容与不容:现代社会法对性调整的特点与趋势——以性权利为视角的考察
引用本文:李拥军.宽容与不容:现代社会法对性调整的特点与趋势——以性权利为视角的考察[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6(6).
作者姓名:李拥军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吉林长春
基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性与法律权利”(O6CFX003)。
摘    要:现代社会的性法律规范应该以性权利为本位,关怀人性,尊重合意,反对暴力,宽容多元,努力实现性的自由、独立和解放,这正是现代社会性法律规范的发展历程和基本走向。在这一过程中,法对性自由的拓展、对性权利的确认和保护实际是从两个途径来实现的:宽容和不容,即法对待不妨碍他人的性行为日益宽容,对待侵犯他人的性行为日益严厉。这具体表现为:人们裸露的空间得以增加,婚前、婚外性行为得到默许,色情物品得以解禁,各种异常性行为获得接受;而法对性侵犯的规制愈加严密,对未成年人的性保护愈加臻备。

关 键 词:性权利  性行为  性侵犯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