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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民工作权
引用本文:李光宇,王晓红.论农民工作权[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4(4).
作者姓名:李光宇  王晓红
作者单位:长春税务学院法学系,长春税务学院法学系 特聘副教授,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邮编:130021,教授,邮编:130021
摘    要:本文通过对农民工作权进行本体分析 ,阐释了农民工作权的内涵、结构及其特征。“农民工作权”也就是农民的劳动权 ,是指农民作为一个自然人 ,一个劳动者根据《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规定应当享有的涉及择业自由、就业保护、社会保障、公允报酬、同等待遇、集体交涉等相互联结的系统的权利体系。全文确立的“农民工作权”这一基石性的概念奠定了通篇的论述基调。农民工作权的特征主要体现为权利体系的系统性、权利形态的经济性、权利主体的弱势地位等方面

关 键 词:农民  工作权  个人经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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