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略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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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伍玉功,刘道远.建构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略论[J].时代法学,2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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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伍玉功 刘道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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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湖南长沙410138
(伍玉功),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湖南长沙410081(刘道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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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益诉讼是指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益利益而提起的诉讼。它是自然人或组织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方式之一。建立和完善公益诉讼可以完善我国司法制度 ,促进法治发展。它是我国民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构我国公益诉讼制度 ,要建立监督权力行使的权利运作之机制 ,明确公益诉讼提起主体和条件及受案范围 ,提高公民的公益诉讼意识 ,建立我国的公益诉讼团体组织 ,并改善法院的工作效率和执法水平等。这对于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公益诉讼制度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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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益诉讼 必要性 建构 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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