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新论三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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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龙.宪法新论三则[J].法学研究,1994(3):1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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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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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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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长期以来,我国宪法学处于落后状态,尽管80年代初曾因新宪法的颁布而兴盛一时,但由于种种原因而没有得到更大的发展。要改变宪法学的面貌,必须在基本理论上有新突破。笔者抛砖引玉,提出几个新命题,求教于法学界同仁。 一、宪法的实质是分权,以此调整 社会主要的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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