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刑事侦查中的辨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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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子云.试论刑事侦查中的辨认[J].法学研究,1985(5):5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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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子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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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刑事侦查活动中,辨认被广泛运用,通过辨认所获得的材料有不少当作证据用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和认定犯罪。但是,由于《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辨认在刑事侦查中的地位以及辨认的具体程序,目前法学界对辨认的解释和司法实践的做法不尽一致。本文就刑事侦查中的辨认问题提出一些看法。(一)刑事侦查中的辨认,是指在侦查过程中,为了审查某个人是否同犯罪有联系,或者某个同犯罪有联系的物是否属某人所有,或者为了查明无名尸体的身份,而将该人、物、尸体提供被害人或证人进行识别的一种侦查活动。提供辨认的一般是人、物或尸体本身, 有时也可能是人、物、尸体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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