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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具有人格利益的财产
引用本文:易继明,周琼.论具有人格利益的财产[J].法学研究,2008(1):3-16.
作者姓名:易继明  周琼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摘    要:传统的财产与侵权法理论一般不承认财产中的人格利益。近年来,国内外立法和司法实践逐渐关注财产中的人格利益,并给予保护。具有人格利益的财产可分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财产、寄托特定人情感的财产、源于特定人身体的财产和源于特定人智慧的知识产权四大类;前两类为外在物的内化,后两类为内在自我的外化。依据事实和法律的标准被确定为具有人格利益的财产,相对于可替代财产而言,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应该得到更为充分的保护。

关 键 词:财产  人格利益  人格财产  可替代财产

Property with Personality Interest
Yi Jiming and ZhouQiong.Property with Personality Interest[J].Chinese Journal of Law,2008(1):3-16.
Authors:Yi Jiming and ZhouQiong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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