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对累犯的从重处罚
引用本文:廖增盷.论对累犯的从重处罚[J].政治与法律,1984(2).
作者姓名:廖增盷
摘    要:一累犯是指因犯罪经判处一定刑罚,在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再犯一定罪行的犯罪分子。累犯的特点是屡教不改,怙恶不悛,对社会危害性大。历代统治者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巩固他们的统治,都要对累犯施加重刑,以儆效尤。我国封建时代的唐律规定,“诸盗经断后,仍更行盗。前后三犯徒者,流二千里;三犯流者,绞。”刑罚加重条件为“三犯罪”,并依刑种升级,直至判处死刑。资本主义社会由于犯罪现象不断增长,累犯人数激增已成为资产阶级及其学者大伤脑筋的社会问题。有的资产阶级学者认为,刑法有没有价值,要看它对累犯和常习犯的规定是否能达到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由此可见,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