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OECD过渡经济公司法一般原则》与中国公司法的修改与完善
引用本文:龚佳,杨海.《OECD过渡经济公司法一般原则》与中国公司法的修改与完善[J].政治与法律,2001(5):49-52.
作者姓名:龚佳  杨海
作者单位:1. 复旦大学法律系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200433
2.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00000
摘    要:一1996年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非成员经济合作中心开始组织法、德、俄、美等国公司法专家讨论过渡经济国家公司立法的若干问题 ,并于1999年颁布《OECD过渡经济公司法一般原则》(以下简称《原则》)正式文件 ,以供前苏联新兴独立国家和东、中欧等过渡经济国家参考和借鉴。《原则》除引言外 ,包括两个部分。引言部分概述了《原则》制订的目的和内容。《原则》的目的在于为从中央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国家的股份公司立法确立基本原则 ;对于每一个原则 ,《原则》均详细阐述了OECD国家及过渡经济国家的法律实践。…


“General Principles of OECD Company Law for Transitional Economy” and the Revision and Improvement of China's Company Law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