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违约救济中徒然支出的费用的补偿:必要性与路径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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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金海.论违约救济中徒然支出的费用的补偿:必要性与路径选择[J].政治与法律,2012(5):104-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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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金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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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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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西南民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违约损害赔偿计算研究”(项目编号:11SZYQN20)的中期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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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期待利益赔偿难以适用之时,为免债权人支出的费用被浪费,法律上当设法应对。信赖理论在费用赔偿的正当化说明、损害的界定及致害行为、因果关系的确认上均存有缺陷。反之,若保留赢利性推定理论的合理部分,而在费用抵偿的途径、费用抵偿的实现的理解上作相应调整,则可为费用补偿提供有力的支撑。在适用徒劳费用补偿请求权时,应注意理清其与期待利益赔偿请求权,以及完整利益损害、附带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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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徒劳费用补偿 信赖理论 赢利性推定 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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