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行政损权及其法律责任
引用本文:崔卓兰.论行政损权及其法律责任[J].政治与法律,1991(5).
作者姓名:崔卓兰
摘    要:使行政机关对由之作出的损害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正当、合法权利(益)的行政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是实现行政民主化和法制化的基本标志之一。本文试提出“行政损权”及“行政损权法律责任”的概念,并加以初步论述,以期给正在进行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