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司法制度改革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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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金永明.日本司法制度改革计划[J].政治与法律,2003(6):151-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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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永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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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上海,200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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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2001年6月12日日本司法制度改革审议会向首相小泉纯一郎提交了《司法制度改革审议会意见书》(以下简称《意见书》)以来,为实施《意见书》中提出的各项改革,完善日本司法制度,日本于2001年11月6日制定了《司法制度改革推进法》。此法由第一章总则(第1-4条)、第二章基本方针(第5-6条)、第三章司法制度改革推进计划(第7条)、第四章司法制度改革推进本部(第8—18条)组成,并于2001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同时,根据《司法制度改革推进法》第8条(为综合而集中地推进司法制度改革,在内阁中设立司法制度改革推进本部)的规定于2001年12月设立了司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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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 | 1005-9512(2003)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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