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及欧盟理事会关于民商事调解若干问题的2008/52/EC指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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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洪杰.欧洲议会及欧盟理事会关于民商事调解若干问题的2008/52/EC指令[J].司法改革论评,20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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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洪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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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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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8年5月21日)第1条目的及范围1.本指令之目的在于便利当事人利用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并通过鼓励使用调解以及确保调解与司法程序之间的平衡关系促成纠纷的妥善解决。2.本指令适用于跨国民商事纠纷,除非该纠纷所涉及的权利及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是纠纷当事人所无权处分的。本指令尤其不应被延伸适用于下述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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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调解协议 司法程序 解决纠纷 成员国 指令 理事会 欧洲议会 民商事 各方当事人 欧盟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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