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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垄断立法的宗旨
引用本文:王晓晔.我国反垄断立法的宗旨[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8,11(2):98-101.
作者姓名:王晓晔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摘    要: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灵魂,而垄断行为抑制了自由竞争,损害了市场正义和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反垄断立法在许多国家被称为“经济宪法”。2007年8月30日,经过了20余年漫长的立法征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终于得以通过。我国的《反垄断法》对于完善我国的竞争法体系具有什么意义,对于我国市场中存在的垄断行为有哪些有针对性的规定,它的实施将面临哪些阻碍,如何有效实施《反垄断法》?本刊专门委托胡健先生约请全国人大法工委以及中国社科院等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就这些问题进行了讨论。

关 键 词:《反垄断法》  立法宗旨  中国  自由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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