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飞机旅行案”看德国的民法方法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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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傅广宇.从“飞机旅行案”看德国的民法方法论[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3,16(4):4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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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傅广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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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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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新进教师科研启动项目”(项目号10QD0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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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民事立法体系虽已较为健全,但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中尚未形成普遍认同的专业思维方法。“飞机旅行案”清楚地展示了德国以请求权为核心的民事案例解决技术,以及法官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如何突破逻辑涵摄的限制。该案的判决理由和学者的相关评论,还揭示了德国“法官法”的法源意义,以及法院判决和学说之间的相互渗透和良性互动。在民法方法论上,这一德国经典案例可为我国提供多方面的有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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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飞机旅行案 德国民法 不当得利 法学方法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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