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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性质论
引用本文:
张,驰.民法性质论[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8,11(1):30-38.
作者姓名:
张
驰
作者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教授
摘 要:
市民社会法、私法和权利法是民法的主要性质体现。调整法律地位平等者之间关系是民法本质属性所在,是民法体系的逻辑起点。研究民法性质对于把握民法基本理念、推动民事立法和司法完善均有裨益。
关 键 词:
市民社会
地位平等
民法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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