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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死刑缓期执行制度的司法适用——兼及相关立法之评析
引用本文:
赵秉志,肖中华.论死刑缓期执行制度的司法适用——兼及相关立法之评析[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1998(1):20-26.
作者姓名:
赵秉志
肖中华
摘 要:
死刑缓期执行是我国独创的一项刑罚制度。死缓的适用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为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罪该处死是指犯极其严重之罪且又具有该种犯罪最严重的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是指犯罪分子存在着某种特殊的从宽情节。对死缓后的处理应在二年缓期期满后进行。
关 键 词:
死缓制度
罪行
故意犯罪
死缓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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