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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化与非犯罪化的价值与边界
引用本文:毛玲玲.犯罪化与非犯罪化的价值与边界[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1,14(4):25-33.
作者姓名:毛玲玲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近年金融领域刑事司法状态的实证研究”(项目号10BFX042)和上海市重点学科项目“刑法学”(项目号S309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犯罪化与非犯罪化都有其各自独立的价值。在立法的犯罪化趋势不可逆转之际,对某种危害性行为的入罪与设刑、定性与定量必须探寻最为适当的设置模式。目前在犯罪化与非犯罪化的进程中,我国刑法理论学说对于犯罪构成、刑法解释的方法等问题,可谓百花齐放、聚讼纷纭,亟需创建合理的司法技术规则,并以严密的推断及论证过程确立司法规则的科学性与权威性。

关 键 词:犯罪化  非犯罪化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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