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侵权复制品行为的犯罪性质研究——兼论法条竞合关系及其司法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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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游伟,谢锡美.销售侵权复制品行为的犯罪性质研究——兼论法条竞合关系及其司法原则[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8,11(5):36-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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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游伟 谢锡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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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华东政法大学司法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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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刑法规定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目的在于保护他人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相关的权益,以及国家对文化市场的管理秩序。因此,无论行为人是否取得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销售侵权复制品的行为都严重侵犯了著作权和与著作权相关的权益,也构成对正常的文化市场秩序的侵害。只有设立这一罪名,才能同时对其行为的不法内涵予以全面的刑法上的否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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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犯罪 销售侵权复制品 非法经营 法条竞合 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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