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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婚姻权辩
引用本文:张驰,任文霞.大学生婚姻权辩[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2(2):48-51.
作者姓名:张驰  任文霞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学院 (张驰),华东政法学院(任文霞)
摘    要:限制权利需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前提 ,即 :在达到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目的的同时 ,充分保障私人权利的实现 ,但限制大学生婚姻权与此前提相悖。因此 ,废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限制大学生婚姻权的规定 ,切实明确在校大学生享有法定婚姻权 ,势在必行。

关 键 词:大学生  高等院校  婚姻权  权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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