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刑法规范协调原则的两个派生原则
引用本文:杨凯.论刑法规范协调原则的两个派生原则[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3(6):60-65.
作者姓名:杨凯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法学院
摘    要:刑法规范协调原则是一项重要的刑法规范配置原则。它包括刑法规范平等原则与刑法规范均衡原则等两个派生原则。前者主要指实体平等与立法平等。它包括罪刑平等,但是并不限于罪刑平等,而是表现为刑事权利平等、刑事义务平等与将其包括在内的接受刑事评价特别是刑事责任平等三个方面。后者特指刑事立法均衡。它包括罪刑均衡,但是并不限于罪刑均衡,而是表现为将其包括在内的刑法规范形式均衡与刑法规范内容均衡两个方面。

关 键 词:刑法规范  协调原则  派生原则  平等原则  均衡原则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点击此处可从《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