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同种主刑数罪并罚初探 |
| |
引用本文: | 石红卫.非同种主刑数罪并罚初探[J].当代法学,2000(3). |
| |
作者姓名: | 石红卫 |
| |
作者单位: |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系!310012 |
| |
摘 要: | 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刑种有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5种,此5种主刑彼此间称为非同种主刑。非同种主刑的数罪并罚是指一人犯有数罪,人民法院对其所犯数罪分别加以定罪量刑,所判处的数刑为非同种主刑,依照刑法规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的刑罚的一种合并处罚方法。刑法第69条集中体现了我国刑法数罪并罚的原则,即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同时兼取吸收原则和并罚原则。第69条、第70条、第71条明确规定了同种主刑数罪并罚的方法,对非同种主刑的数罪并罚问题.刑法的规定并不全面,只对死刑、无期徒刑与其他主刑的并罚作了规定。有期…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