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就业歧视的狭义界定——我国就业歧视法律规制的起点
引用本文:张姝.论就业歧视的狭义界定——我国就业歧视法律规制的起点[J].当代法学,2011(4):108-115.
作者姓名:张姝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
基金项目: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0G033);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0YJC820156);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6BS35)
摘    要:我国的反就业歧视法只有简单的立法框架,关于认定标准和界定规则等核心问题仍没有解决,受社会文化价值理念的影响不能完全照搬西方国家的作法。遵循基本法理并以解决我国实际问题为导向,提出就业歧视的狭义界定标准,不采纳直接歧视与间接歧视的类型划分,并将就业歧视限定在劳动者获得工作机会的行为阶段,其法律关系清晰简单而便于操作实施,可以作为推进我国就业歧视法律规制的起点和基础。

关 键 词:就业歧视  反歧视  直接歧视  就业促进法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