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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刑法不能犯之探究——以韩国刑法第27条为核心
引用本文:郑军男,王茜.韩国刑法不能犯之探究——以韩国刑法第27条为核心[J].当代法学,2013(1):83-90.
作者姓名:郑军男  王茜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摘    要:韩国刑法第27条在"不能犯"标题之下明确规定了不能犯可罚的内容。据此,行为"不可能发生结果"和具备"危险性"成为韩国不能犯的结构特点。前一特点与可罚的障碍未遂相区别,只能进行"事后判断";后一特点与不可罚的不能犯相区别,只能进行"事前判断",且在具体的判断上,通说主张"具体的危险说"。

关 键 词:不能犯  不能未遂  危险性  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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