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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文化视域下藏族传统法律文化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价值与地位
引用本文:南杰·隆英强.论法文化视域下藏族传统法律文化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价值与地位[J].当代法学,2010(2).
作者姓名:南杰·隆英强
作者单位: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与藏族习惯法的关系研究(08CFX006)
摘    要:法文化视域下的藏族传统法律文化是整个中华法文化与藏族文化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博爱的伦理判断、约定俗成的风俗习惯、全民信仰藏传佛教与对青藏高原的社会态度等有机结合的生活方式的总和,体现了藏文化的博大精深和藏族传统法律制度的精髓与核心。代表中华法系的中国传统法文化是以儒家伦理思想为主导法源的中原传统法律思想与各种法律制度的总称,法文化视域下的中华法系源远流长,诸法合体,体系独特,内容丰富,是世界法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且影响深远。站在中国法治建设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入研究这些本土性传统法文化,不仅对现阶段藏区社会的稳定发展有所裨益,而且对发展社会主义民族立法,促进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效实施,丰富中国法文化的研究内容和范围,推动21世纪的中国法治建设等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关 键 词:法文化  藏族传统法律文化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价值  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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