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宪法基本权利在民事诉讼中的直接效力 |
| |
引用本文: | 吕艳辉.论宪法基本权利在民事诉讼中的直接效力[J].当代法学,2002(3). |
| |
作者姓名: | 吕艳辉 |
| |
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法学院 在职硕士 邮编 130012 |
| |
摘 要: | 理论上,在立法合法性的原则和宪法根本法的地位下,民事行为必须合乎宪法基本权利的规定,宪法权利条款在民事案件中的效力问题本不应存在。我们在此主要讨论的是:在民事案件中如何适用宪法权利规定,是直接还是间接适用?即,私人间的行为是否受到宪法基本权利规定的直接约束? 传统的观念认为:宪法的效力是间接的,不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宪法的规范具有原则性,且无制裁性规定,宪法只能通过具体立法实现不能直接适用。宪法条文也不能在处理具体案件中直接引用①。但“理论是灰色的,而生活之树常青”,随着社会的发展,公民权利意识…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