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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上的“家”——兼论我国民法上“家”的二元结构
引用本文:石碧波.民法上的“家”——兼论我国民法上“家”的二元结构[J].当代法学,2003(7).
作者姓名:石碧波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 民商法博士研究生,100000
摘    要:关于民法亲属编上的“家”,二战后,曾为国外学界和立法界所争议。存废与否,莫衷一是。争议的结果是,有的国家废除了其民法上的家制,有的国家仍保留了其家制。现在,存废各国各行其是,对“家”没有多少新话题。但是,我国至建国后,就没有给“家”以足够的注意。现值制定《民法典》之际,是否应当注意一下“家”,即给“家” 以民法上的位置,是值得讨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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