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中的股东资格确认——基于股权权属与股东资格的区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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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晓静.股权转让中的股东资格确认——基于股权权属与股东资格的区分[J].当代法学,2016(2):3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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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晓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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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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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股权转让包含了股权作为财产的权属变更和受让人股东资格的取得两个环节.股权权属变动,是股权转让合同履行的结果,以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条件为前提,是股权在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权属变更,其结果是受让人取得股权本身的财产价值及其带来的收益.股东资格是相对于公司而言的,股东资格的取得意味着公司对股权转让事实和受让人股东身份的确认.受让人基于对股权权属的享有,有权要求公司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变更股东名册和申请股东变更登记.为了解决受让人股东资格取得的时点问题,应该将股东名册作为唯一记载股东情况的文件并提交工商备案,同时在立法上确立登记备案的股东名册对公司和对第三人的对抗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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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股权转让 股权变动 股权权属 股东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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