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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
引用本文:肖曼.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J].当代法学,2002(1).
作者姓名:肖曼
作者单位: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研究生
摘    要:一、侵权行为地法原则 侵权行为地法原则是船舶碰撞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自13世纪由宗教法学者(Canonist)和法则区别说学者们创立以来,几乎为世界各国所普遍接受。长期以来,传统的侵权行为法律适用规范均采用侵权行为地法原则。法国学者巴迪福认为,“所说侵权行为地法,乃国际私法上最早确立的原则之一”。船舶碰撞作为海上侵权行为的典型代表,理所当然地也应以侵权行为地法作为其基本准据法。事实上,这一原则也确实为广大国家在理论和实践中确立。 船舶碰撞案件中,将侵权行为地法作为其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是有着深刻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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