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罚金刑的法律思考 |
| |
引用本文: | 刘晓萍.对罚金刑的法律思考[J].当代法学,1999(2). |
| |
作者姓名: | 刘晓萍 |
| |
作者单位: | 云南省司法学校!655000 |
| |
摘 要: | 我国刑罚不仅具有惩罚犯罪的作用.而且还具有教育改造罪饭的作用,通过惩罚与教育相结合,改造罪犯,预防犯罪。这是刑罚的最终目的。罚金刑也不例外。一、罚金刑能够惩罚罪犯,预防犯罪罚金刑是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的刑罚方法,它同自由刑、生命刑一样使犯罪分子明白法不可违,罪不可犯.当他们重返社会后.不再危害社会以身试法,乃至弃旧图新,重新做人。同时,也警戒了社会上的不稳定分子,使他们不敢轻举妄动,走向犯罪道路。近几年来.我国经济领域里犯罪居高不下,国家采用死刑等重刑予以重罚,也只能在…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