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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的司法拟制——论我国刑事审判中人民陪审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引用本文:李立丰.民意的司法拟制——论我国刑事审判中人民陪审制度的改革与完善[J].当代法学,2013(5):117-122.
作者姓名:李立丰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我国死刑案件审理过程中民意的拟制与导入机制研究”(13CFX060);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量刑规范化的优化路径选择:以比较法视阈下的立法技术为视角”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重大刑事案件中民意的拟制与导入机制是证据规则出台后我国刑事诉讼改革的另一个潜在突破点。人民陪审制度作为刑事司法活动中民意的有效拟制与导入机制,面临代表性不足、权力配置机制缺失等问题。只有从制度层面增加人民陪审员的代表性,强化重大刑事案件中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之间的互相制约机制,才能有效地疏导民意,并通过这一手段影响社会舆论,为司法活动的正常开展寻找正当性。

关 键 词:民意  拟制  刑事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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