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不可罚行为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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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古瑞华,陆敏.事后不可罚行为初探[J].当代法学,20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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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古瑞华 陆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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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法学院 研究生邮编130012
(古瑞华),吉林大学法学院 研究生邮编130012(陆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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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事后不可罚行为,即不可罚的事后行为,共罚的事后行为。我国刑法理论对其鲜有提及,更缺乏深入研究。笔者认为,对其性质与范围加以明析与界定,有助于我国刑法理论中罪数等理论的进一步完善,并对实践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一、事后不可罚行力的概念 刑法一般理论认为,事后不可罚行为只存在于状态犯中,但亦有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在状态犯中,当犯罪完成后,继续保持违法状态,只要其违法状态已依据状态犯的构成要件做出评价,即使其本身似乎符合其他构成要件,也不构成犯罪,这叫事后不可罚行为④。第二种观点认为,行为人于犯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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