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民事诉讼中“新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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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韦经建,李广军.论我国民事诉讼中“新的证据”[J].当代法学,20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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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韦经建 李广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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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法学院 长春130012(韦经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长春130062(李广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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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的证据”的规则是证据规则中的必要组成部分。依据《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可以界定新的证据的含义及其特点。新的证据的排除和认同要根据不同的审理程序和情形来进行。一方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对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不同的途径,在合理期限内提出抗辩。此外,由于提交新的证据而产生的合理费用,要根据公平原则,在符合一定条件时,由当事人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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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证据规则 新的证据 证据排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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