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留守儿童”一个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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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绍维,陈平,朱学明.给“留守儿童”一个家[J].江淮法治,2011(7):4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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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绍维 陈平 朱学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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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泗县瓦坊中心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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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一次调研中,我了解到泗县瓦坊乡一少年家中迭遭不幸,先是妹妹不慎失足落水身亡,接着母亲精神失常也溺水丧命,父亲为偿还债务外出打工,他独自在家,饥一顿饱一顿,学业也荒废了。看到这一情景,我主动安排他到我所在的学校就读.并为他申请了政府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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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留守儿童” 精神失常 外出打工 政府救济 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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