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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留守儿童”一个家
引用本文:陈绍维,陈平,朱学明.给“留守儿童”一个家[J].江淮法治,2011(7):42-43.
作者姓名:陈绍维  陈平  朱学明
作者单位:泗县瓦坊中心校;
摘    要:在一次调研中,我了解到泗县瓦坊乡一少年家中迭遭不幸,先是妹妹不慎失足落水身亡,接着母亲精神失常也溺水丧命,父亲为偿还债务外出打工,他独自在家,饥一顿饱一顿,学业也荒废了。看到这一情景,我主动安排他到我所在的学校就读.并为他申请了政府救济。

关 键 词:“留守儿童”  精神失常  外出打工  政府救济  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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