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民满意的公仆——大观区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侧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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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卢成林.当人民满意的公仆——大观区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侧记[J].江淮法治,2012(9):2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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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卢成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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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就职宣誓……安庆市大观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产生后。严把干部“入口关”,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被任命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3月14日,离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还有半个小时,大观区城乡建设局长拟任人选卢光华就来到了区人大常委会,趁此段时间认真复习《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在考后他告诉笔者,平时工作忙。大多是遇到问题时才翻书查看相关法律条文,很少像这样潜心准备,主动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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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区人大常委会 任命书 人民满意 《地方组织法》 侧记 公仆 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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