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法规:保障民生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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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维生.详解法规:保障民生和谐[J].江淮法治,2010(9):1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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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维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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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工作,先后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形成了一整套积极的就业政策。省人大常委会也对就业工作十分关注,及时将《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列入2009年的立法计划,决定通过立法将那些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转化为法律规范,建立促进就业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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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保障民生 再就业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 和谐 法规 省人大常委会 就业政策 立法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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