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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法规:保障民生和谐
引用本文:陈维生.详解法规:保障民生和谐[J].江淮法治,2010(9):13-14.
作者姓名:陈维生
摘    要: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工作,先后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形成了一整套积极的就业政策。省人大常委会也对就业工作十分关注,及时将《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列入2009年的立法计划,决定通过立法将那些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转化为法律规范,建立促进就业长效机制。

关 键 词:保障民生  再就业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  和谐  法规  省人大常委会  就业政策  立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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