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不必对自带酒水“撤保”大惊小怪
引用本文:屈拙讷.不必对自带酒水“撤保”大惊小怪[J].江淮法治,2009(13):55-55.
作者姓名:屈拙讷
摘    要:实际上,作为以经营餐饮为主的饭店,任何一家恐怕都不希望顾客自带酒水。这其中最大的原因,除了大家普遍认为的酒水利润丰厚,自带酒水,便让利润先丧失了很大一部分之外,笔者觉得,更容易被人们所忽视,实际上也很关键的,还有自带酒水在食客消费后出现身体不适时责任归咎的麻烦。

关 键 词:自带酒水  利润  饭店  餐饮  适时  消费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