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对自带酒水“撤保”大惊小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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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屈拙讷.不必对自带酒水“撤保”大惊小怪[J].江淮法治,2009(13):5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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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屈拙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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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实际上,作为以经营餐饮为主的饭店,任何一家恐怕都不希望顾客自带酒水。这其中最大的原因,除了大家普遍认为的酒水利润丰厚,自带酒水,便让利润先丧失了很大一部分之外,笔者觉得,更容易被人们所忽视,实际上也很关键的,还有自带酒水在食客消费后出现身体不适时责任归咎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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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带酒水 利润 饭店 餐饮 适时 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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